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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律师助力被告人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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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531人看过
暴力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黄光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1020201023228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90776484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黄光杰,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刑事法律部副部长、隆林分所主任、青年委员、团支部书记,专职律师。 擅长企业法务处理、民商经济纠纷、行政诉讼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诉讼业务的办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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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9月2日0时许,一场悲剧在工友间上演。黄XX与被害人黄XX本是矿车车队工友,前一晚他们一起在租房吃饭喝酒。之后众人提议喝奶茶,黄XX受委托下楼购买,房东提醒可能有人挑衅,他告知工友后却引发被害人不满,两人争吵并拉扯起来。被害人从路边草丛捡起石头叫嚣要打黄XX,在旁人劝阻时,黄XX从裤袋拿出折叠刀捅向被害人胸口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返回租房后晕倒在楼梯口,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律师助力被告人少刑!

当日1时许,黄XX主动电话报警并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还上交了作案工具。可这起案件并不简单,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黄XX提起公诉被害人亲属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黄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公诉机关还建议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就在黄XX及其家属焦头烂额的时候,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黄光杰律师介入了案件。黄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黄XX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黄律师提出黄XX具有自首、事出有因、被害人行为激化矛盾、家属主动赔偿部分损失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高额赔偿诉求,黄律师也针对赔偿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抗辩。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黄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不过,法院采纳了黄律师提出的“黄XX具有自首情节、事出有因、家属已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未采纳“被害人具有刑法意义上过错”的主张。判决结果是,被告人黄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黄XX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46713.93元(已支付30000元,尚欠16713.93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尖刀一把依法没收。

从这个案例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首先,遇到冲突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冲动是魔鬼,像黄XX和被害人因为一点琐事就争吵拉扯,最终酿成悲剧,实在不值得。其次,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是非常重要的,这能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最后,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要清楚赔偿项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经办理超过千件案件。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他精准挖掘从轻处罚核心情节,有力论证被告人的从轻情节,让法院作出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有效降低了量刑结果的严厉程度,还合理缩减了赔偿金额,减轻了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负担,展现出了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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