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苗律师,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0年执业以来,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累计办理了数百余件案件。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刘苗律师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有着深厚的积累,这使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能够将前沿法学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2020年7月27日晚,郑X驾车载乘朱X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且逃逸,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任。朱X受伤后损失高达19万余元,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但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主张只承担70%赔偿责任、不赔付非医保用药、降低护理费标准。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态度,刘苗律师凭借其作为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所具备的清晰逻辑和精准表达能力,在二审中展开了有力抗辩。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则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同时,他收集并整理了交警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索赔证据链。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维持了商业险全额赔偿的判决,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此外,刘苗律师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成功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法院全额支持;提交护工收费凭证及市场行情说明,让法院采纳了180元/天的护理费标准,为当事人多争取了数千元护理费。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同样展现了刘苗律师的专业能力。易X与易XX系兄弟关系,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易X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主张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苗律师作为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深知维护法律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他系统梳理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多次、连续、一致的意思表示,使上诉人的否认主张缺乏事实基础。针对上诉人“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他指出其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已实际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和禁止反言原则。同时,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让上诉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上诉人易X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
刘苗律师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还是合同纠纷,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裁判参考,展现了一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将继续用法律的武器为更多当事人捍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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