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里,租金、押金、支付方式和违约金等条款都写得清清楚楚。可B公司先是在2016年10月26日把企业名称变更为C公司,后来又多次拖缴、欠缴租金。2018年12月27日,双方签了《补充协议》,承租面积和租金都有了变化,但这也没能改变C公司拖欠租金的局面。到了2020年6月11日,A公司也变更成了D公司。D公司多次发函催促,C公司还是拖着不交,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到了589200元。
这事儿麻烦就麻烦在主体变更和租金计算上。A公司和B公司都变了名,那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进行诉讼呢?租金又该怎么算,违约金又该怎么主张呢?
这时,D公司找到了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的袁苏律师。袁苏律师从2019年就开始当律师,执业至今已经承办了56起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类案件。袁苏律师确定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诉讼主体问题和租金计算金额。既然A公司和B公司都主体变更了,那就由后续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于是把C公司作为被告提起了诉讼。在租金主张上,除了本金,还增加主张了违约金。
经过一番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D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避免了更大的经济损失。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约情况,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签订合同时,要把各项条款写清楚,遇到主体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明确责任。当出现纠纷时,要找专业的律师帮忙,确定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这起案件中,袁苏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准确地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他执业以来承办了众多合同类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正是因为他的专业和负责,才为D公司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