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陈XX以承包班组形式承接某温泉度假中心项目一期室内外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后仅收到20万元工程款便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杨XX等人多次催讨剩余工程款无果,遂将某建筑公司及项目发包人某开成公司诉至法院,然而一审、二审均未让他们满意。接下来,我们将聚焦在这起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王伟栋律师。
王伟栋律师来自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主要服务于福建厦门的湖里区、思明区,其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海上世界1号楼503-504。在执业期间,王伟栋律师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
在这起工程款追讨再审案件中,当事人面临着诸多痛点。首先是信息不对称,对于合同相对方的认定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当事人难以准确把握。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与陈XX形成合同关系的是某建总公司,发包人某开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但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简单。而王伟栋律师精准地把握了再审焦点,将争议焦点锁定在“实际合同相对方”的认定上,没有被工程款数额等次要问题所干扰,为再审改判指明了方向。
王伟栋律师还通过有效运用证据链重构法律事实。他系统梳理并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证据,如由发包人员工签字的合同、会议记录、验收文件等,成功地将发包人某开成公司从“名义发包人”还原为“实际合同相对方”,打破了原审法院对合同主体的认定。此外,王伟栋律师还利用类案裁判规则,提交了同类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主张“同案同判”,虽然再审法院的改判依据并非完全依赖于此,但此举有效引导了合议庭对争议焦点中法律适用统一性的关注,增强了再审申请的说服力。
最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改判由发包人某开成公司直接向杨XX等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王伟栋律师通过再审程序,帮助已故实际施工人的家属,绕过了已丧失偿付能力或缺乏履约意愿的中间主体,直接向有财产支付能力的发包人主张权利,最终实现了债权的有效清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伟栋律师始终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他在这起案件中的表现,体现了他深厚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娴熟的庭审应对技巧,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