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回溯:十余年前合作纠纷引发的刑事指控
本案当事人赵X,因十余年前的两起合作纠纷,于2019年7月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抓获。公诉机关最初指控,2006年赵X先后以合作代理手机、开办联通营业厅为由,与被害人胡X、余X签订协议或达成口头约定,收取款项后未用于约定项目,挪作他用并逃匿,涉嫌合同诈骗罪。刘苗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处理复杂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面对此案时间久远、证据梳理复杂等挑战,他凭借专业素养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
二、罪名变更:辩护团队的应变与策略调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将指控罪名由合同诈骗罪变更为诈骗罪。刘苗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迅速调整策略,核心辩护策略未受根本影响,依然紧扣“量刑从宽”主线。刘苗律师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重身份,具备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能精准应对这种程序变更。
三、量刑辩护:聚焦有利情节全力争取
辩护团队经全面分析,认为当事人赵X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遂将辩护重点聚焦于量刑环节。着重向法庭强调了几个核心情节:赵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对自己行为有清晰认知,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案发后,赵X家属积极代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14.5万元,并获被害人书面谅解,弥补了社会关系;赵X此次犯罪距今年代已久,期间无新的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刘苗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类案经验,曾成功为多起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或缓刑判决,在本案中全力挖掘并夯实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
四、判决结果:法定刑内的相对从轻处罚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变更后的诈骗罪指控,并充分考虑了辩护律师刘苗提出的关于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尽管辩护人提出的适用缓刑意见未被采纳,但判决结果已是在“数额巨大”量刑幅度内,结合所有从轻情节后作出的裁判。刘苗律师的理性辩护,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体现了刑事辩护在规范量刑、平衡情法方面的价值。
五、案件意义:专业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团队通过专业、尽责的工作,在尊重司法事实的基础上,全力为当事人争取了最有利的量刑结果,展现了在复杂、久远案件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与担当。刘苗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尽责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温度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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