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
郑勇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至今已逾十载。他主要服务刑事犯罪领域的当事人,侧重诉讼业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占比约80%。
抢劫杀人案改判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当事人为博某(被告),争议焦点在于博某是否构成抢劫杀人罪。郑勇律师担任被告博某的代理人。在案件中,辩护团队紧密协作,面对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的不利局面,郑勇律师深入分析证据,从犯罪构成要件等多方面进行辩论。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使博某免除了刑事处罚。
假冒商品案不批捕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某品牌方诉张某(被告),争议焦点是张某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郑勇律师担任被告张某的代理人。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证据存在不足,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避免了张某被错误羁押。
滥伐林木案不起诉
吴某滥伐林木案里,被害人吴XX诉吴某(被告),争议焦点为吴某等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郑勇律师担任被告吴某的代理人。辩护人先向公安机关提出吴某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辩护人又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被采纳。公安机关直诉后,辩护人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作出对吴某等人不起诉的决定,使吴某等人免受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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