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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纠纷,律师力证无解约协议助买方成功拿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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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30 · 18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同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70人 执业25年
律所: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110391715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3801026893
案例展示:54个
律师优势:;婚姻遗产专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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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买方陆X与卖方吴X、陈X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后,过户时发生争执,卖方反悔拒过户并反诉解除合同。李同红律师作为买方代理人,通过组织证据、运用证明规则,击破卖方解除主张,最终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为买方守住房产权益。

房屋买卖纠纷中,如何凭借专业能力和证据梳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李同红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成功处理了一起复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背景

20XX年X月XX日,陆X之妻李X与吴X、陈X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位于北京市XX区望京XX某号房屋,成交价227万元。后买房人变更为陆X并办理网签,陆X按约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共计146万元,银行贷款81万元也获批准。然而,2013年9月24日,双方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生争执,过户未能完成,此后卖方拒绝配合办理过户,陆X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则反诉要求解除合同

律师行动与观察

李同红律师作为陆X的代理人,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他围绕合同合法有效、买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卖方主张解除合同无依据、继续履行不存在障碍这几个核心要点,仔细梳理证据。他收集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网签合同定金收据、银行转账凭证、贷款审批通知书等一系列证据。

关键细节与逻辑推导

在庭审中,卖方主张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但未能提交书面解除协议或有效证据。李同红律师抓住这一关键细节,依据“解除合意须有书面协议或充分证据”的证明规则,进行逻辑推导。他指出,仅凭过户当日的争执不足以认定双方达成了解除合意,而买方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款项且贷款获批,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

对案件走向的影响

李同红律师的证据链和逻辑推导对案件走向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法院最终认定合同合法有效,买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卖方解除合意证据不足,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这一结果为陆X守住了已支付146万元首付款的房产购买权益。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李同红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证据梳理能力和严谨的逻辑推导,成功应对了卖方的反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展现了他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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