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馨律师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民商事及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案件。近年来,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仲裁机构对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愈发严格,类案裁判趋势也更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在这样的法律实务环境下,田小馨律师经手了这起经销商合作及赊销欠款纠纷的仲裁案件。
细致审查材料,明确违约事实
面对经销商合作纠纷,涉案情况复杂,涉及合同履行、款项拖欠、违约行为、保证责任等多方面,要在大量材料中厘清事实并非易事。田小馨律师与团队连续三个周末加班,将《经销商合作合同》、对账记录、履约凭证、违约证据等共87份材料逐页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田小馨律师发现被申请人的一份对账记录上,有多处金额涂改痕迹,且涂改处无双方签字确认。进一步梳理其它履约凭证后,她推测这可能是被申请人故意混淆账目,试图掩盖欠款事实。同时,在《经销商合作合同》中明确约定被申请人停止经营时应拆除商标标识,但履约凭证显示其并未拆除,这显然构成违约。基于这些发现,律师团队精准界定了被申请人的违约事实。当事人原本对案件走向十分焦虑,看到律师团队如此细致地审查并发现诸多关键问题,逐渐对案件结果有了信心。
构建请求体系,明确诉求依据
明确违约事实后,如何完整地构建仲裁请求体系成为关键。此前,律师团队考虑过先主债务人承担责任再考虑保证人责任等不同思路,但发现这种方法可能会导致诉求不集中,增加仲裁的复杂性。于是田小馨律师重新审视整个案件证据,从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以及违约后果出发构建体系。在梳理证据过程中,她发现合同中对保证金扣除、违约金计算有明确规定,结合被申请人的欠款金额,能够清晰地计算出各项诉求金额。同时,明确保证人的责任范围和保证期间,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关联性,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进而主张被申请人支付拖欠款项、扣除保证金、承担违约金,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严密论证,胜诉目标达成
庭审中,对方律师强调被申请人的经营困难并非故意违约,并对欠款金额和违约金计算提出异议,法官初步倾向于认为双方存在一定沟通问题。面对这种困境,田小馨律师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保证期间、损失范围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对于被申请人经营困难一说,田小馨律师指出合同在签订时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方式,经营困难不能成为违约的免责理由。针对欠款金额和违约金计算,她一一出示对账记录、合同条款等证据,详细对比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严密论证各项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对方律师在田小馨律师出示的证据面前逐渐沉默。最终,仲裁庭完全支持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款163766.80元,扣除保证金5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确认第二被申请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仲裁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委托人维权目标全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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