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执业履历
曹亮律师于200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210xxxxxxxxx1502,现就职于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其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律专业,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2009年至今,曹亮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超过1000多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和合同纠纷领域,其中刑事辩护案件约500多件,占比约60%,在民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占比30%多。
卓越的专业头衔
曹亮律师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和称谓。他是辽宁省刑法学会第六届理事、(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舞弊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第一届京师律所(东北区)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沈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这些头衔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辉煌的刑事辩护战绩
在刑事辩护领域,曹亮律师承办过众多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在轰动全国的假球案中,他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被告人成功辩护获缓刑;在2012年全国数额最大的POSS机非法套现集团案中,为被告人辩护以非法经营罪获减轻处罚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对于辽宁地区规模庞大的信用卡诈骗犯罪团伙案件,上诉后为主犯作出罪轻辩护,获二审法院采纳终审判决刑期减少;在电信诈骗几十人犯罪团伙案件中,经多次庭审辩护,法庭采纳其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在伪造货币案件中,经与公诉人沟通,认为本案的关键性证据即“假钞”不具备市场流通价值且未在市场上交易及扩散,应认定被告人作案时系未遂,最终意见被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采纳,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xx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庭审中围绕证据与公诉人展开激烈辩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判决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刑期在法定刑最低幅度内予以量刑;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历经两审终审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在涉毒案件中为贩卖毒品、制造毒品、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的被告人作罪轻辩护,提出涉案情节中存在酌定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部分被法庭采纳;在全国扫黑除恶斗争中,为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进行辩护,2019年至今,代理过几起不同犯罪集团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均辩护成为不涉及黑恶势力的普通刑事案件,对被告人最终刑期产生了极大影响。这些案件充分展示了曹亮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多样的民事合同纠纷代理
在民事领域,曹亮律师代理过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保险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他始终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原则,最大程度上挽回委托人的实际损失。
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曹亮律师曾担任国有资产公司业务部法律顾问、投资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外资企业法律顾问等。在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他为公司、企业保驾护航,有效把控风险。对公司内、外部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法律评估,受公司委托代为参加诉讼、仲裁等民商事活动,对公司非诉讼类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等报告,对公司破产、重组、兼并、收购、上市等公司重大法律行为及时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查工作报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告知,为公司、企业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与帮助。
典型案例剖析
在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曹亮律师作为辩护人进行了精彩的辩护。案件中,XX公司与海港XX公司、荣力XX公司分别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对于XX公司与海港XX公司的合同,曹亮律师认为合同未按时履行是由于客观条件变化等多种原因造成,XX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被告人于XX是履行职务行为,未非法占为己有,公司资金周转不畅不能归结于被告人一人,时任法人王X应承担主要责任。对于XX公司与荣力XX公司的合同,曹亮律师指出XX公司将66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购煤,有供货能力,未能全部履行合同是因为洗煤设备未协调好、提货受阻及煤炭自燃等原因,被告人积极组织货源并采取补救措施,XX公司在此次事故中损失惨重,被告人家属也愿意用财产抵押。虽然最终法院仅采纳了后一起犯罪的无罪辩护意见,但对于被告人来说已经是最有利的结果,如果两起犯罪事实都被认定,被告人于XX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例体现了曹亮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深入分析和专业辩护能力。
曹亮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委托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和民事合同纠纷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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