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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两起案件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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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0 · 12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关彦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80人 执业6年
律所: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92020112267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32528136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关彦萍律师是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认真,负责,高效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了成功的辩护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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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和朋友聊天,发现大家对猥亵犯罪的法律问题很关注。这类犯罪不仅伤害了被害人,也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今天就通过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关彦萍律师分享的两起真实案例,来看看在这类案件中,法律是如何判定和量刑的,从中我们也能学到不少法律知识。

案例讲解

案例一:猥亵儿童罪

本案由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关彦萍律师代理。关彦萍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刑事辩护律师中级职称。自2020年执业以来,她承办了众多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202X年,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猥亵儿童罪。被害人XXX是XXX的女儿,202X年4月21日,XXX让被告人XXX帮忙把女儿带回,当晚在被告人XXX家中吃饭后,XXX离开,女儿留宿。之后,被告人XXX趁女孩独自在床上时,用手伸进衣服摸其胸部及阴部。被告人于4月23日被抓获归案。

关彦萍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且家庭困难,建议从宽、从轻处罚。法院最终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认为被告人猥亵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但考虑到被告人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强制猥亵罪

同样是关彦萍律师代理的案件。202X年,被告人马XX酒后光着上身到14岁被害人马XX家中,以让其帮忙操作微信为由,将其堵在卧室内,强制摸其胸部三次,并强行让其观看微信群内黄色视X。马XX主动投案,但到案后未如实供述。

律师辩护称,被告人虽构成强制猥亵罪,但未采取暴力、威胁方式,系主动投案,仅隔着衣服摸被害人胸部,行为持续短,未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情节较轻;无前科,系文盲,法律意识淡薄,系初犯,属临时犯意,建议在一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制猥亵罪,虽主动到案但未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不具有减轻处罚缓刑适用条件,且强制猥亵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干货

1.及时坦白很重要:在涉嫌犯罪后,主动坦白犯罪事实,如实供述,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就像案例中的被告人XXX,因为坦白情节,获得了从轻处理。

2.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不仅体现了悔罪态度,还能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

3.保护未成年人: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未成年人等行为,法律会从严惩处。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未成年人。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我们能看到法律对猥亵犯罪的严肃态度。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普通大众,都应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关彦萍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到山东省新泰市杏山路278号新泰中心花苑小区商住楼一单元3楼的山东青阳律师事务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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