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因开发商债务纠纷引发的案件中,实际购房人杨XX面临着巨大困境。法院因开发商与XX公司的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查封了杨XX购买并已入住的房产。杨XX虽签订了合同、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居住,但房产仍被查封,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案件陷入了复杂难解的局面。
精准法律定位
张彪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确定这是一起“购房消费者排除执行”的案件。他们准确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作为核心请求权基础。张彪自2011年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凭借丰富的经验,为案件确定了正确的诉讼策略方向。
严谨证据组织
为了证明杨XX符合排除执行的条件,张彪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证据。从书面买卖合同、全额购房款支付凭证、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到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历年物业费、水电费缴纳记录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杨XX在查封前签订合同、支付全款并合法占有房产,且名下无其他住房的关键事实,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结合政策高效维权
在代理意见中,张彪律师不仅援引具体法律条文,还结合国家“保交房、稳民生”及优先保护购房人权益的司法政策精神进行阐述。通过执行异议这一相对快捷的程序,成功阻止了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让当事人避免了漫长诉讼和房产被处置的风险,高效实现了维权目标。最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中止对涉案房产的查封措施,杨XX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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