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资质
聂嘉仪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301201711781470,现任职于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长沙,联系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280号湘域相遇B座4楼、8楼,C座4楼。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其中在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领域成功办理案件7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职务与荣誉
聂嘉仪律师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曾任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她秉持“客户至上,耐心、专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凭借出色的表现,获得了省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大型顾问单位服务
聂嘉仪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服务过众多单位和大型企业,如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在为这些大型顾问单位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她展现出了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预防和解决各类法律问题,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参与大型非诉项目
她还参与了国有企业招拍挂法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项目等大型非诉项目。在这些项目中,聂嘉仪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她深入了解项目的背景和需求,对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制定合理的法律方案,确保项目在法律框架内合法合规地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反转案例
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二审中,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进行结算,因就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争持不下,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支付金额不符,引发二审。
聂嘉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同时考虑到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再审,她又分别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相关诉讼材料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她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沟通交流工程款支付细节和流程。经过反复研究银行转账明细,负责人回忆起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支付到共管账户,且大部分工程款由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当日原封不动转至杨X账户。最终法院采信了这一事实,为客户减损163万元。此案例中,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聂嘉仪律师高效调取多案材料,完成阅卷与上诉提交。针对客户诉求,反复沟通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面对建设工程纠纷中跨时久、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等难题,以“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一疑点”的态度,展现了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强奸幼女罪缓刑案例
在文XX涉案强奸幼女罪一案中,一天晚上,文XX(案发时未满16岁)约王X(案发时未满14岁)出来玩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5年后,文XX被X县公安局抓获归案。聂嘉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检法机关,提交委托手续。虽办案机关初步认定构成强奸,但她坚持积极沟通、主张合法诉求。她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安抚当事人情绪,指导其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破解案发近五年、记忆模糊的难题。她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助力其找回尘封快手账号,固定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无厌恶情绪的关键证据。结合心理学、脑科学等多学科,剖析未成年人身心变化,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同时指出案件核心疑点:案发时间、双方年龄无法确定,无物证支撑,证人证言矛盾,举报动机不纯,证据链不完整、未达定罪证明标准。全程坚持无罪辩护,最终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在当地涉未成年性侵案件缓刑为0的背景下,聂嘉仪律师推动检方改变量刑建议,实现个案公平。其辩护策略精准,以无罪辩护为核心,紧抓“恋爱自愿”与“案发时间/年龄存疑”两大焦点,用快手互动记录实证双方关系,戳破检方证据链断裂漏洞。取证方式创新,通过指导当事人调取社交平台记录、走访原生家庭唤醒记忆,结合跨学科知识强化辩护,突破取证困境,兼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性自主权合理处分,彰显刑事辩护的公平正义价值。
开设赌场罪缓刑案例
在湖南某公司开设赌场案中,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1、实际控制人罗某2在明知经营的某1“麻将”APP棋牌游戏涉嫌赌博犯罪的情况下,制作换皮产品某2“麻将”APP,并由北京某公司提供版权版号及后台充值渠道。文某偶然发现成为代理可获利,加入联盟“赢天下”担任组长,发展下级代理,组织玩家在该平台赌博,非法获利若干元。2024年某月,文某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最终,被告人文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此案例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能力,能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聂嘉仪律师在近十年的法律征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多个二审、再审案件中实现“逆风翻盘”,为委托人赢得正义,以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诠释了新时X青年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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