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都燕果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10年3月2日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的执业经验。他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相关案件400余件,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200余件。
都燕果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综合治理。在民商事诉讼中,尤为专精于重大合同纠纷与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方面,擅长处理各类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及其他领域,如行政复议与行政赔偿,以及执行异议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都燕果律师获得了众多荣誉,2014年获中国“十大网律”、“好评律师”称号;2017年入选《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丛书;2018年被评选为《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8年度优秀专业律师”;2020年成为中国影视行业“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
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专业高效、诚信致远”,注重团队协作与专业分工,承诺只要接受委托,必将穷尽一切合法手段,以无限的勤奋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2023年都X故意伤害案:2023年2月7日凌晨,当事人都X在简阳市某烧X店就餐时,因经济纠纷与邻桌人员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用啤酒瓶开瓶器将被害人李X面部刺伤,经鉴定李X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都X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且在案件审理前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书面谅解。公诉机关指控都X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认可其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都燕果律师充分阅卷、会见当事人后,在量刑环节向法庭阐述都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恳请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幅度内,判处都X有期徒刑六个月,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平衡。
刘某寻衅滋事罪案:(假设案情)2022年5月,刘某在某商场内无故闹事,损坏了多家店铺的财物,造成经济损失约5万元。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刘某提起公诉。都燕果律师介入后,通过调查收集到刘某当时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的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是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做出的。同时,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促成刘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全额赔偿并获得谅解。最终,法院考虑到刘某的实际情况以及赔偿谅解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
高某甲妨害公务罪案:(假设案情)2021年8月,高某甲在交警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并与交警发生肢体冲突。公诉机关指控高某甲构成妨害公务罪。都燕果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发现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瑕疵。律师以此为突破口,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有力辩护。同时,高某甲认罪态度良好,积极向交警赔礼道歉。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处高某甲拘役三个月。
民商事诉讼领域
李某与马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假设案情)2020年3月,李某与马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但在租赁一年后,马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租金。李某委托都燕果律师处理此案。都律师收集了房屋交付时的验收报告、维修记录等证据,证明房屋不存在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在法庭上,运用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辩论。最终,法院判决马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0万元。
廖某某与刘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假设案情)2019年10月,廖某某与刘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某某支付部分房款后,廖某某以房价上涨为由拒绝过户。一审法院判决廖某某继续履行合同。廖某某不服上诉。都燕果律师作为廖某某二审代理人,仔细研究一审判决和相关证据,发现刘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轻微违约行为。律师以此为切入点,在二审中提出合理诉求。最终,二审法院调解结案,廖某某退还刘某某部分房款,并给予一定补偿。
结尾
都燕果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和公司综合治理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带领的团队以科学的管理和专业的分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都燕果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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