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擅解刑案与赔偿纠纷

开封刑事及人身损害律师刘振宇:擅解刑案与赔偿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296人看过
导读: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专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领域。在X聚众斗殴二审案中,作为被告李X的代理人,成功使法院认定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纠正一审量刑。

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他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理论扎实。执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成功办理30余件案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同时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包括诉讼和非诉。

刑事辩护案例

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原公诉机关为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认定李X为主犯以及量刑是否过重。刘振宇律师作为被告李X的代理人,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刘律师通过仔细分析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等证据,指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共同犯罪故意。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撤销了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对李X的量刑进行了纠正。

业务多元发展

除了刑事辩护,刘振宇律师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诸多成功案例。他善于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把握赔偿争议焦点,从案件细节切入,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制定针对性办案策略,为当事人有效维护民事、商事合法权益。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刘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全力以赴谋求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