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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疑难执行与民商诉讼律师吴天成:破执行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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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1 · 1187人看过
导读: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执业,擅长疑难执行与民商事诉讼。曾代理卢某案,将公司与股东列为被告,使卢某全额获偿本金;还代理肖某案,抓住身份证有效期细节,让肖某担责。

聚焦执行难题

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起在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均承办近百起案件。他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工作侧重诉讼。其核心执业方向为疑难执行案件代理,尤其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通过财产线索挖掘、执行程序审查等途径,帮助当事人重启执行。

股东责任穿透案

在卢某与某公司及股东张某的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生效债权判决,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作为被告(某公司与股东张某)代理人,未局限于原执行框架,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被告方在庭审前置程序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卢某本金,避免了后续漫长诉讼。

股东身份认定案

在某有限公司诉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的案件中,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天成律师作为被告肖某的代理人,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细节。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东资格认定综合多因素,肖某提供有效身份证用于工商登记构成对股东身份的佐证。我国实行认缴制,认缴出资是严肃法律承诺,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担责。律师通过证据串联,反驳肖某主张。最终,法院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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