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很多人可能会好奇,那些被送到看守所的人会被关多久呢?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大家常常会疑惑,这里面的犯人到底能被关多少天。其实,这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天数,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刑事拘留阶段的关押时间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间是3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4天,总共就是7天。
不过,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比如,某人涉嫌多次盗窃,属于多次作案的情况,那他在刑事拘留阶段可能就会被关30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从刑事拘留到检察院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最长可能是37天。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那犯罪嫌疑人就会进入侦查羁押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时间
侦查终结后,案件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要是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四、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前面提到的特殊情况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犯人在看守所被关押的时间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刑事拘留到审判结束,时间跨度可能会比较大。如果后续犯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或者案件需要再审等情况,又会涉及到新的法律程序和时间。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错误。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更加从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