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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电信诈骗、诈骗罪,情节严重还能轻判或缓刑?这俩案例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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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068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交流,他提到身边有人稀里糊涂就卷入了电信诈骗相关案件,不仅自己担惊受怕,还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其实,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很多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认识不足。今天,就通过高永帅律师分享的两个真实案例,带大家了解一下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应对。

案例讲解

案例一:涉嫌电信诈骗情节严重获得轻判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代理。高永帅律师是该所主办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历,还是工会调解员。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后专注刑事领域,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当事人捍卫权利。其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2022年8月至9月期间,他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非法获利2000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因其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认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有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小;且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最终,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证据不足,未予认定。但杨X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杨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涉嫌诈骗罪金额特别巨大获得缓刑

同样是高永帅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被起诉。2023年8月,谭XX通过软件认识上线,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更换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引导对方转账。卢XX、严XX添加的好友虽未成功转账,但诈骗金额达29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二人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提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且无加重情节,是从犯,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等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法院最终认定二人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他们是从犯、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均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如果你收到公安机关的通知,主动到案后一定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样才可能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涉及犯罪获利金额的认定上,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公诉机关指控的获利金额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予以认定。

当发现自己可能卷入犯罪案件时,不要盲目参与,尽量避免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以降低主观恶性。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即使情节看似严重,但只要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同时合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还是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的。高永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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