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她从2018年开始执业,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付了定金后,按要求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却一直拖着不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像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住建局的通报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委托人履行了义务,而被告没证还不签合同。
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普洱XX公司没关系,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提出:一是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了章,协议有效,A公司不能免责;二是被告没证签协议收钱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三是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最后,法院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共26724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二被告负担。虽然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支持,但委托人核心诉求实现,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审查预售许可: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子,购买风险很大。
2.保留证据:签订认购协议、支付定金和首付款等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遇到开发商违约,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等。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要慌张,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帮助委托人解决了难题。李熙律师执业多年,就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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