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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未设警示标志致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这起案例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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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047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关于交通事故纠纷的案例引发了大家的关注。道路施工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没做好,很可能就会引发严重后果。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这起真实案例,就和道路施工中的安全警示问题有关,看看律师是如何帮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曾获“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沿XX国道行驶,当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这一事故造成于某某受伤,他的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也损坏了。经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X大队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防护措施,是事故的次要原因。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

死者赵X的丈夫于某某、儿子于甲、于乙、父母赵X、朱X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便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刘刚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五原告积极争取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做到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应对五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五原告因赵X死亡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16821元。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被告承担五原告损失共计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564元,也由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负担。

法律干货

1.施工方责任: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施工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很关键。当事人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3.权益维护:如果因他人过错导致自己或家人受到伤害,要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在交通事故纠纷中,法律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无论遇到何种困难,大家都要相信法律,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刘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刘刚律师执业多年,现就职于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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