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吴静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6501201511697342。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
这是一起典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20年,某知名物业服务企业(下称“物业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下称“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开发商建设的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还明确了物业分期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积极履行前期介入、人员筹备等义务。然而,开发商在项目达到交付条件后,既没按约定通知物业公司进场接管,还擅自把项目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物业公司多次发函催告没用,只好委托吴静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让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还要求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庭审中,开发商以“疫情影响”“合同未实际履行”“违约金过高”等理由抗辩。吴静律师通过精心组织证据,清晰呈现开发商违约事实,有力驳斥了对方的抗辩理由。
最终,法院支持了解除合同的请求,判决开发商支付50万元违约金,其唯一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物业公司的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往来函件、项目进展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证明对方违约事实。
2.重视违约金条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很重要,约定合理的违约金能在对方违约时保障自己的权益。若对方以违约金过高抗辩,要准备好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
3.关注公司性质:如果违约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考虑追究其股东连带责任,因为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就要对公司债务负责。
结语
这起案件中,面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吴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诉讼策略,帮助物业公司成功维权。这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遇到纠纷不要怕,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吴静律师代理,律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领海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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