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黄光杰律师代理。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服务地区覆盖广西百色。他已处理案件超过千件,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底,被告人柯XX为了非法获利,在网上和别人达成了买卖苏铁的意向。他明明知道苏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却还是多次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然后培育出售。2020年到2021年期间,柯XX先后4次花60100元/株的价格,买了335公斤约200株德保苏铁,放在自己经营的园艺店培育。培育过程中,6株被丢弃、4株死亡,除了109株没卖出去,至少91株以120180元/株的价格卖了出去,非法获利10920元。
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铺里主动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时,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黄律师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仔细梳理了案件细节和量刑情节。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他承担16786元的生态环境恢复成本。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没有主观故意,事后还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他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采纳了黄律师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没有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柯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罚金已缴纳);他退到法院的16786元生态环境恢复成本上缴国库,由凌云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林业资源管理;继续追缴他的违法所得1092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法律干货
了解法律红线:一定要清楚哪些动植物是受国家保护的,千万不能为了赚钱去买卖,不然就可能像柯XX一样触犯法律。
主动配合调查:如果不小心犯了法,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积极承担责任:像柯XX主动缴纳罚金和生态环境恢复成本,展现悔罪态度,也能在量刑时起到一定的作用。
结语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一旦违法就会受到制裁。不过,在犯错后积极配合、承担责任,也能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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