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民间借贷纠纷陷僵局,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获法院支持

民间借贷纠纷陷僵局,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获法院支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797人看过
导读: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刘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后无财产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何菲娅律师受委托,经调查发现原股东高某“认缴未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一审异议被驳回后仍不放弃,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追加高某为被执行人并担责。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严肃。原告王某一脸焦虑,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调解后,两被执行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仿佛陷入了死胡同。而坐在原告席上的何菲娅律师,眼神坚定,一场为当事人权益而战的法律较量即将展开。

抽丝剥茧寻线索

何菲娅律师执业已逾六年,是律所合伙人,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上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她没有局限于常规的执行程序财产查控。通过仔细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她发现原股东高某认缴出资1200万元,出资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却未履行出资义务就于2019年将股权转让给刘某,且刘某是其原配偶,存在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

据理力争破困境

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何菲娅律师没有气馁。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主张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时,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在高某及相关被执行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何律师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转让股权行为的恶意及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终获胜诉解难题

经过何菲娅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需在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公司、刘某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高某承担。这场艰难的诉讼,以原告的胜利告终,何菲娅律师用专业和坚持为当事人捍卫了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