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之上,被告人满脸不服,大声诉说着自己判决的不公,一场因程序问题引发的案件就此展开……
一审二审,曲折不断
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接手此案的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他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经验丰富。
重审再诉,程序违法
发回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然而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依旧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在李学清律师的帮助下,再次提出上诉。李学清律师深知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他带领团队仔细审查案件,精准地发现了原审法院存在的程序问题。
终审裁定,正义彰显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这一裁定为终审裁定,程序正义得以捍卫。
李学清律师表示,本案虽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但却是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他们团队精准把握死守“程序底线”、精准引用司法解释、以程序促实体公正这三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重新审理的机会,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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