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的舞台上,案件往往不会一帆风顺,需要律师运用策略和智慧去突破困境。在这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何菲娅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巧妙的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权益。
深挖证据,锁定目标
何菲娅律师执业逾六年,有着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法务背景。接手此案后,她没有局限于常规的执行财产查控。通过仔细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发现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未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为其原配偶,有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为后续的诉讼找到了关键目标。
据法力争,突破一审困境
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驳回后,何菲娅律师没有气馁。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为案件的转机奠定了基础。
充分准备,构建责任链条
在高某等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何菲娅律师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转让股权行为的恶意。同时结合相关法规,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明确指出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应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诉讼意见,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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