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的一天,L某在一间昏暗的审讯室里,内心充满了惶恐与不安。他深知自己因在2023年4月至5月间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了被害人W某十余万元的行为,即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而自己还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情况十分不妙。
案情浮现
当事人L某高中文化且无职业,在2023年4-5月诈骗得手后,满心以为自己能逍遥法外。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曾在2023年就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他被刑事拘留后依法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且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根据L某是否退赃退赔给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律师出击
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于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作为L某的辩护律师,他带领团队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首先,指出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也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其次,考虑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最后,针对数罪并罚,请求法院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判决落定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吉强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的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法定及酌定情节,量刑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凸显了李吉强律师专业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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