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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借款不还,出借人诉请获本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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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309人看过
导读:被告钟某多次向原告浦某借款35万后拒不偿还,浦某委托刘阳龙律师起诉。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自起诉日起的逾期利息。
多次借款不还,出借人诉请获本金支持

在云南省昭通市,原告浦某一脸焦急,多次联系被告钟某催要借款,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无奈之下,浦某决定委托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的刘阳龙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借款纠纷起因

原告浦某与被告钟某曾是邻居,被告因经营幼儿园资金周转和家庭开支等,多次向原告借款。2022年4月13日,被告首次借款20万,后偿还10万并重新出具10万借条。2023年又分三次借款共25万,借条均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之后原告因资金需求催要借款,被告却以各种借口拖延,2024年9月后失联,10月在幼儿园微信群明确表示无力偿还

律师专业应对

刘阳龙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53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接受委托后,他对多笔借款的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零散证据进行系统梳理,核实每笔借款的交付时间、金额、凭证对应关系,形成完整证据链。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原告设计合理的诉讼请求,既主张本金偿还,也提出利息诉求。

法院公正判决

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支持原告偿还35万本金的诉请。关于利息,因借条未约定,认定逾期利息从原告起诉之日即2024年11月14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标准计算。最终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相应逾期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刘阳龙律师通过专业服务,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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