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就处理过这样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明确合同相对性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某某科技公司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承接工程,完工后却要求发包人某某食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郑捷峰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即合同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拘束力。在该案例中,某某食品公司并非原告的合同相对方,从合同关系角度看,本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举证责任与证据收集
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欠付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工程价款。郑捷峰律师深知这一点,他积极收集工程承包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以此证明某某食品公司已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某某建设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通过充分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诉求。这也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留存,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郑捷峰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面对此类纠纷时能够迅速找到关键切入点,为企业排除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装饰装修等商业活动时,应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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