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的战场上,证据就如同士兵手中的武器,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关联性往往决定着案件的走向。当关键证据存在瑕疵,证人难以联系,当事人面临败诉困境时,一位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防背景的高效法律服务践行者
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他有八年从军经历,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
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陈律师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他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执业理念,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敢于创新,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其严谨的态度和对证据的敏锐洞察力,使其在复杂案件中能精准找到破局点。
关键证据瑕疵下的二审逆转
困境:一审证据不利致败诉
我方当事人XX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签订《石材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供货后园林公司欠付货款。XX公司一审起诉,却因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与证人有效联系、供货数量举证不足,被一审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突破:深挖证据扭转局面
陈兵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的上诉策略。他发现虽然《结算审核表》是复印件,但园林公司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了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同时,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原件应由园林公司掌控,在我方提供初步证据(复印件+录音佐证)后,举证责任应转移给园林公司。庭审中,他还指出园林公司陈述自相矛盾,将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
结果:二审胜诉追回货款
南京市xx人民法院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应由对方控制,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园林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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