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纠纷中,常常会出现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的情况。投保人认为自己符合理赔条件,而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赔,这就使得案件陷入复杂的事实认定困境。此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够通过细致的证据审查,拨开迷雾,还原事实真相。
深耕多领域的尽责律师
田洁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党支部书记。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擅长诈骗、盗窃、非法经营等类型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等民事领域也有丰富经验。她坚持“崇法守信,专业笃行,尽责担当”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和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田洁律师对各类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深入审查能力,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尤为关键。在这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她的这些特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迷雾:看似确凿的拒赔理由
在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原告购买保险并按时续保,因肺腺癌住院申请理赔,主险已获赔付,但附加险重度特定药品费用遭拒赔,被告称附加险有三十天观察期,且原告在投保前已存在症状,无法核实其真实目的。
破局:关键证据的挖掘
田洁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保险合同、《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等相关资料。她发现,合同中虽约定“本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为三十天。续保、意外医疗无等待期”,但被告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向原告告知新增附加险存在等待期。同时,原告申请的证人闫某称公司宣讲老客户正常续保不存在观察期,不区分主险和附加险。
胜诉:证据助力权益维护
法院认为,对保险合同等待期中“续保”的理解,应是对整个保险合同的续保。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告知新增附加险等待期,应认为保险合同整体生效,不区分主险与附加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保险金,田洁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深入挖掘,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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