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这起诈骗案件中,原审被告人翟X的行为定性与诈骗金额认定充满了矛盾与争议。翟X与两名被害人的关系复杂,涉及多笔资金往来和物品交易,案件内部的法律关系如同乱麻,形成了一个看似难以解开的“死结”。
精准定性,厘清法律关系
徐征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处理过数百件各类案件,经验十分丰富。面对此案,他首先对案件进行精准定性。对于翟X与苏X1之间的经济往来,徐征分析,翟X虚构做砂石生意、承包矿产等事实骗取钱财,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定性为诈骗犯罪。而案发后翟X想用酒抵款,这属于犯罪既遂后的退赔问题,与犯罪数额的认定无关。
审查证据,寻找突破关键
在证据审查方面,徐征展现出专业的素养。对于翟X与赵X1之间车辆抵押的情况,他发现翟X供述和赵X1陈述存在矛盾,且翟X的车辆在赵X1处未作价值认定。据此,他认为认定翟X诈骗赵X199000元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这为案件的改判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严谨论证,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辩护人提出翟X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徐征严谨论证。虽然翟X自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他始终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环节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使得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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