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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重伤、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这两起案件为何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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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720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资深律师聊起刑事案件,发现很多看似严重的犯罪,最终处理结果却大不相同。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两起特殊的案件,一起是故意伤害致重伤,另一起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它们的走向或许会让你大吃一惊,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故意伤害致重伤、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这两起案件为何都不起诉?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自2015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公司诉讼等领域经验丰富,是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江苏区域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第一起案件,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的一家酒吧里,被不起诉人肖xx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肖xx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对方,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重伤二级。肖xx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施亚军律师介入后,关键一步是积极促成肖xx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2022年5月25日,肖xx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决定对其不起诉。

第二起案件,被不起诉人王x是江苏某公司法代表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认定,2020年10月,王x在经营公司期间,多次购买他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施亚军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存在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再次审查后,仍然认为认定王x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x不起诉。

法律干货

积极赔偿与谅解:在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是减轻刑罚甚至争取不起诉的重要因素。就像肖xx的案件,赔偿和谅解起到了关键作用。

证据审查:犯罪事实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如果证据不足,律师可以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如王x的案件,因证据不足最终被不起诉。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表明当事人的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会被考虑,有助于从轻处理。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在刑事案件中,合理运用法律策略,积极争取自身权益至关重要。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施亚军律师执业多年,在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工作,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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