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王铖于2021年开始在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11xxxxxxx42669。他自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9年通过法考,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他是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惩戒委委员,担任辽阳地区大型企业法律顾问,还是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其服务地区为辽宁省辽阳市,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侧重诉讼。
典型刑事案件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相关公诉机关,被告是毕X。争议焦点在于毕X的非法储运爆炸物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已过追诉时效。王铖作为被告毕X的代理人,深入了解案情。他依据毕X本人及相关嫌疑人的口供笔录,确定毕X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辽阳市某铁矿后未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至2023年5月22日已过去15年,认定公安机关2023年10月3日发现该案时,毕X的违法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同时,他分析毕X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行为时司法解释,毕X因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的储存爆炸物行为不构成犯罪。最终,毕X被认定无犯罪事实,获不起诉决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