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执业至今,是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均系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未育子女,婚前各有一女。婚后二人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2022年底原告感染新冠病重时,矛盾激化,夫妻感情破裂。2023年1月原告与被告协商离婚,因被告高额补偿要求未达成一致,4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7月法院驳回诉请。判决后原告发分居声明,双方分居超一年。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再次起诉离婚。
庭审中,被告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提出多项主张。双方争议焦点众多,比如房屋分割,被告认为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是共同财产应平分,还主张原告可继承的其母亲名下房屋份额也应分割;车辆分割上,被告主张双方名下车辆均为共同财产;存款及理财方面,被告称原告向女儿转账230万是共同债权,还认为原告恶意转移财产;保险分割上,双方对彼此婚内投保产品的保费和现金价值分割有主张;此外,被告还要求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并少分财产。
喻佑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房改审批表、收款收据、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他指出武昌区房屋是原告婚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已付款,婚后才办产权登记,不是共同财产;原告对女儿转账是合理帮扶赠与,不是共同债权;原告打赏是因离婚纠纷精神问题,不是恶意挥霍;原告名下转账多是账户间结转,理财按法定原则分割;原告放弃继承母亲房屋份额,被告无权分割。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律师意见,2025年4月判决准予离婚,武昌区房屋归原告,神农架林区房屋按合意分配,车辆归各自所有,酌定原告分45%财产,驳回被告其他请求,受理费双方各半负担。
法律干货
1.保留关键证据:涉及财产分割时,像购房凭证、银行流水、公证书等关键证据一定要保留好,这能帮助界定财产性质。
2.区分财产性质:要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且婚前付款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3.合理主张权益:对财产分割有主张时,要有证据支撑,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否则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婚姻纠纷中,了解法律知识、保留关键证据非常重要。喻佑松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把握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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