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分享了一个真实案例。鲁春雷律师毕业于统招内蒙古农业大学,2006年毕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98余件,尤为专精于建设工程案件,同时在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劳动争议领域,因从事人力资源工作长达十余年,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
原告申某某与于XX于2002年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XX从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直到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在处理于XX后事时发现,于XX在这6年间,未经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银行转账、购置房产、车辆、支付旅游费用等方式赠与李XX,累计金额达163万元。
申某某认为,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李XX取得上述财产构成不当得利,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李XX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李XX则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比如她称不知晓于XX的已婚状态,是被欺骗的受害者;还说申某某主张的163万元财产构成不明确,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情形,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应计入返还范围;她向于XX有过反向转账,该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抵销扣除;她曾在于XX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于XX为她支付的购房、购车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无法证明是替她支付,不应由她返还;申某某主张的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申某某委托的律师团队围绕诉讼请求,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通讯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购房购车付款凭证、旅游消费记录、公司工商档案及工资社保明细等证据。李XX对部分证据的关联性、证明目的提出异议,并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劳动合同、公司工商档案等证据予以反驳。律师团队针对李XX的抗辩意见,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重点对转账金额重新核算、举证证明李XX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指出李XX劳动合同存在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有力驳斥了李XX的抗辩理由。
最终,法院判决李XX向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损失,驳回申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保管好财产证据:在婚姻生活中,要留意夫妻共同财产的流向,保留好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了解财产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一方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他人,侵犯了另一方的权益,这种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注意诉讼时效:像这种持续性的侵害行为,诉讼时效应从行为终了时起算,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面对类似的情况时,不要惊慌,要及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鲁春雷律师来自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他在处理各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大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