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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金要不回?婚内财产赠小三?看律师如何帮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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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029人看过
导读: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法律纠纷,让人头疼不已。比如租出去的房子收不到租金,婚内另一半还把财产擅自赠给了第三者,这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案例,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这些难题,维护合法权益的。
房屋租金要不回?婚内财产赠小三?看律师如何帮当事人维权!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在经济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他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立案审理后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后,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房屋至2024年7月,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因为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原告未举证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所以违约金诉求未获支持。

案例二: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纠纷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原告申某某与于XX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姻期间,于XX自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不正当关系,直至2022年于XX去世。申某某发现于XX未经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多种方式赠与李XX,累计达163万元,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财产并支付利息。

被告李XX提出多项抗辩,如不知于XX已婚、部分转账计算错误等。原告律师团队全面搜集证据,包括结婚证、转账流水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律师针对被告抗辩逐项质证,重新核算转账金额,证明被告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等。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李XX向原告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因为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被告取得财产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法律干货

1.合同方面:在签订租赁等合同后,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合同到期若继续使用租赁物,原合同继续有效,但最好及时续签明确权利义务。同时,若对方违约,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举证不足无法获得违约金等赔偿

2.婚姻财产方面: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通常无效。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诉求,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鲁春雷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希望大家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也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鲁春雷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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