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处理案件超千件。其主要服务地区为广西、百色,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诉讼业务。他的客户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
危害植物案代理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公诉机关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是柯XX。争议焦点在于柯XX是否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以及如何量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黄光杰作为被告柯XX的代理人,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但采纳了“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意见。柯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罚金已缴纳);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20元并没收上缴国库。通过黄光杰的努力,为柯XX争取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罚,降低了量刑幅度,同时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协助柯XX明确赔偿责任与范围,减轻了其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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