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辩护,获判缓刑,守护成长未来
本案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代理。田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等多个领域,从业以来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
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口角,相约打架。沈XX邀约马XX等人,沈XX邀约杨XX、被告人罗XX等人。双方聚集后,因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看到对方带刀,杨XX等人离开。3时许,杨XX、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并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系从犯,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适用缓刑。田律师提出,罗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主观恶性小;系从犯,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辩护,获判缓刑,助力回归社会
还是田百川律师代理的案件。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在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赵XX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田律师指出,赵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主观恶性小;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退赃,最后一次犯罪未遂,应从轻处罚。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干货
1.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法律会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家长和社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
2.自首和坦白: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是自首,被抓后如实交代也是坦白,这些都能从轻处罚。所以犯错后要及时认错。
3.积极赔偿: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能在量刑时获得酌情从轻处理。这不仅是对被害人的补偿,也体现了悔罪态度。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到,法律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田百川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未成年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希望大家能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未来。田百川律师执业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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