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聚众斗殴案一审被判,二审竟改判?背后原因值得关注!

聚众斗殴案一审被判,二审竟改判?背后原因值得关注!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353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他提到现在社会上一些冲动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还真不少。一旦涉及聚众斗殴,那可就不是小事了,不仅会伤害他人,自己也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起聚众斗殴案,看看二审改判背后藏着怎样的法律玄机。
聚众斗殴案一审被判,二审竟改判?背后原因值得关注!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刘振宇律师代理。刘振宇律师2019年正式执业,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执业以来,他始终恪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等职,还获评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21年度第四季度公益服务之星。

事情是这样的,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他和杜X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便告知了杜X的丈夫杨X。杨X和李X在电话里争吵起来,还约好到某县某街道某门协商。凌晨时分,杨X一方和李X一方在桥上发生口头纠纷,随后演变成肢体冲突。期间,李X驾车先缓慢行驶,突然加速朝杨X等人撞击,又调转方向再撞,导致王X被压到车底,杨X、王X受伤,经鉴定分别构成轻伤二级轻伤一级

案发后,李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一审时,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决李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李X不服提出上诉,他觉得自己驾车是为了接走李X,不是撞人,而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过重。其辩护人刘振宇律师也认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卷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共同犯罪故意,采纳了李X及其辩护人的相关意见。不过,李X引发事件又纠集人员积极参与斗殴,应认定为主犯。同时,考虑到李X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一审虽已认定但量刑有误,最终撤销一审判决,重新作出判决。

法律干货

关于持械认定:在刑事案件中,持械需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共同犯罪故意。如果没有证据表明有共谋或意思联络,不能轻易认定持械情节,这对量刑有重要影响。

自首的作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犯错后及时自首是明智之举。

主犯的判定:引发事件、纠集人员并积极参与犯罪的,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要承担相应的主要责任。

结语

这起聚众斗殴案告诉我们,冲动是魔鬼,遇到矛盾要冷静处理。法律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公正判决。刘振宇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1。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