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孙伟伟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8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2201811032886,现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其在刑事领域的执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核心执业领域
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企业合规服务
孙伟伟律师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通过这些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各种刑事法律风险,孙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够帮助企业提前识别和化解这些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处理开设赌场案
在李XX涉嫌开设赌场案件中,案号为(20XX)鲁XXXX刑初XXX号,由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2019年10月,綦某某在杨某某、魏XX、栾某某、李XX处开设赌场,组织多人赌博,案发后,李XX等均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在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检察院建议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法院后介入,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认为案件依法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犯罪构成。鉴于被告人已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孙律师建议被告人继续认罪认罚,由自己独立行使辩护权,为被告人争取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她向法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并与法官沟通,最终法官未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李XX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而同案其他被告人均按检察院量刑建议被判处九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期。这一案例体现了孙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精准制定辩护策略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应对重大责任事故罪
牛XX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案号为(2019)鲁0211刑初1218号,由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牛XX作为潍坊某集团工程项目安全员,未尽到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对危险源设置安全提示标志,未给被害人配备安全装备和进行安全教育,与陈XX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孙伟伟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详细查阅卷宗,会见牛XX并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取证,前后向检察官提交数份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移送法院后,孙律师继续提交数十页法律意见,法官组织人员至案发现场勘察。孙律师从作为义务、作为可能性、主观方面等多方面进行辩护,指出牛XX对死者的生产安全不负有保障义务,在案发当时不具有履行作为义务的可能性,且对事故的发生既无主观故意也无主观过失。最终,为牛XX争取到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此案例充分展现了孙律师在复杂案件中深入分析、全面论证的专业能力,以及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在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赵XX与他人合作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并包装贴牌销售。2022年9月,陈X购买蔬菜粉委托鉴定,发现含有西药止疼成分后报案。2022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孙伟伟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卷宗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有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鉴定,案发后公安机关未委托鉴定。且赵XX销售的果蔬粉原材料经过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孙律师指导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因补充侦查时扣押的果蔬粉已被销毁,无法进行鉴定,最终检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案例体现了孙律师在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对证据的敏锐把握和精准分析,以及在辩护过程中善于抓住关键问题的能力。
专业成果与业界认可
孙伟伟律师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她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等职务,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其在多起案件中取得的良好结果,如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综上所述,孙伟伟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刑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中,都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佳的结果,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