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执业至今,是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被公诉机关采纳。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都是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没生孩子,两人婚前各有一个女儿。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越来越淡。2022年底原告感染新冠病重,矛盾进一步激化,感情彻底破裂。2023年1月两人协商离婚,因被告提出高额补偿没谈成。4月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庭审时被告开始同意离婚,后因财产分割分歧大反悔,法院7月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判决后原告发了分居声明,两人正式分居超一年,感情没一点修复可能。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再次起诉。
被告在庭审中同意离婚,但财产分割上提出很多主张。比如房屋分割,被告认为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是共同财产,应平分,还说自己因原告买福利房没了购房资格,房屋装修是两人一起完成的;另外神农架林区两套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分割存在出资补偿争议,被告还想分割原告可继承母亲名下房屋的份额。车辆分割上,被告主张两人名下的车都是共同财产要平分。存款及理财分割方面,被告说原告婚内给女儿转230多万买房是共同债权要分割,还说原告恶意转移、挥霍财产,要求原告少分或不分,分割原告名下所有存款和理财;原告也说被告给她女儿、母亲大额转账,给女儿付装修、房贷、过户税费等是转移财产。保险分割上,两人对彼此婚内投保的保险产品的保费和现金价值分割有主张。被告还说原告没尽扶养义务、换门锁侵害她权益,要原告赔偿并少分财产。
喻佑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房改审批表、购房收款收据等关键证据,发表专业代理意见。比如武昌区的房屋是原告婚前参与单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就付了全款,婚后才办产权登记,是个人财产;原告给女儿的转账是合理帮扶赠与,不是借贷;原告打赏是因为离婚纠纷精神问题,不是恶意挥霍;原告放弃继承母亲房屋,被告无权分割。
2025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武昌区房屋归原告,神农架林区房屋按双方合意分配,车辆也按合意归各自所有,认定原告打赏超一般消费,酌定原告分45%财产,给被告支付分割款577812.65元,驳回被告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两人各担一半。
法律干货
财产性质要分清:像福利房这种,要结合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工龄折算等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用个人工龄且婚前付清房款,即使婚后办产权,也可能是个人财产。
转账用途要明确:婚内给子女转账,要有证据证明是赠与还是借贷,避免产生财产分割纠纷。
合理主张自身权益:遇到对方不合理的财产分割主张,要收集好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证据进行反驳。
结语
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失财产。但只要有专业律师帮忙,精准把握法律和证据,就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