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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被赠第三者,原配能否追回?这起百万不当得利案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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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84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人都在讨论婚姻财产安全的问题。就像很多人担心另一半背着自己把财产给别人,最后自己人财两空。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这个真实案例,就是关于婚内一方擅自把巨额财产赠与第三者,原配该如何维权的故事。
婚内财产被赠第三者,原配能否追回?这起百万不当得利案给你答案

案例讲解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98余件,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案件,同时在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劳动争议领域,因从事人力资源工作长达十余年,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

申某某与于XX于2002年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XX从2015年起与李XX建立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在处理于XX后事时发现,于XX在这6年间,未经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银行转账、购置房产、车辆、支付旅游费用等方式赠与李XX,累计金额达163万元。

申某某认为,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而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李XX取得这些财产构成不当得利,于是诉至法院,要求李XX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李XX则辩称,她不知晓于XX的已婚状态,是被于XX欺骗;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存在重复核算情形,小额日常交往转账不应计入返还范围;她向于XX有过反向转账,该部分金额应从赠与金额中抵销扣除;她在属于XX控股的公司工作,领取的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不应作为赠与财产返还;于XX为她支付的购房、购车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无法证明是替她支付,不应由她返还;部分款项已超过诉讼时效

鲁春雷律师团队围绕诉讼请求,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死亡证明、通讯记录、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房产及车辆登记信息、购房购车付款凭证、旅游消费记录、公司工商档案及工资社保明细等证据。在庭审中,针对李XX的抗辩意见,律师团队当庭对证据进行逐项质证,重点对转账金额重新核算、举证证明李XX反向转账系公司走账并非个人财产、指出李XX劳动合同存在的漏洞及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事实,有力驳斥了李XX的抗辩理由。

最终,法院判决李XX向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损失,驳回申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夫妻财产保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另一方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平时要留意家庭财产的动向。

证据收集:遇到类似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更好地维权。

诉讼时效:持续性行为的诉讼时效应从行为终了时起算,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在什么时间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当遇到婚内财产被擅自赠与他人的情况,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鲁春雷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他会用专业知识为大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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