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涉及股东出资的执行异议之诉中,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张远辉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深入挖掘,成功帮助股东翻盘。
一审困境:证据瑕疵致败诉
原告郭某、李某等11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款项,执行公司无果后起诉股东,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在郭某案一审时虽提交306万元转账银行流水,但因流水打印复印问题,金额看似308万元,且无备注内容,同时工商登记显示认缴,一审法院判决股东败诉。
证据挖掘:关键材料扭转局势
股东委托张远辉律师上诉后,张律师要求股东打印306万元单笔转账回执,上面明确有“实缴投资款”内容,并与上诉状一并提交。此后,张律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尽管距转账已过3年6个月,但在银行配合下赶在二审开庭前完成提交。
二审胜诉:证据支撑终获改判
在郭某二审案件中,张律师向法官解释若股东抽逃出资,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出具验资报告,法官不再纠结抽逃出资问题。二审改判股东胜诉,认定其有实缴出资。而李某案中,虽对方申请查询公帐明细,但未发现公帐直接转出给股东款项记录,最终一审也判决股东胜诉,股东无需承担50多万赔偿责任。张远辉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承办超500件案件,在公司法领域经验丰富,此次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挖掘,成功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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