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青海XX公司与陕西XX公司正就一起标的上亿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
案件纷争
原告青海XX公司认为,被告陕西XX公司通过目标公司违规使用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支付股权转让对价,违反相关规定,主张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XX月XX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要求被告返还目标公司60%股权,并承担诉讼费等费用。而被告则坚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付款方式合法,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告的诉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律师出击
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现任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她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在本案中,马明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她仔细审查双方签订的协议,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为被告进行有力的辩护。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协议内容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约定使用预售监管资金支付对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即便履行中存在违规使用监管资金的行为,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不影响合同效力。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通过本案,马明艳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少了损失,也体现了她“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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