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众多劳动者追讨工资执行公司无果后,转而起诉股东。股东虽称已实缴出资,但一审却因证据问题败诉。
一审败诉困境
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的张远辉律师,拥有14年执业经验,专注于公司法纠纷领域。本案中,股东在一审时虽提交了306万元转到公司公帐的银行流水,但因打印、复印问题,金额看起来像308万元,且转账无备注内容,同时工商登记显示认缴,一审法院判决股东败诉。
寻找关键证据
张远辉律师要求股东打印306万元的单笔转账回执,上面有“实缴投资款”的备注。随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尽管距转账已过3年6个月,但在银行配合下,赶在二审开庭前完成并提交。
扭转案件局面
在郭X二审案件中,张远辉律师向法官解释若股东抽逃出资,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出具报告,法官不再纠结抽逃出资问题,二审改判股东胜诉。而李X案件一审,虽对方要求查询公帐明细,但最终也因证据不足,判决股东胜诉。至此,股东摆脱了后续可能的诉讼及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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