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丰富
高永帅律师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1年起投身律师行业,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同时担任工会调解员。在成为律师之前,他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经历使他不仅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还能从全局视角审视风险、制定前瞻性防范策略,为企业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执业至今,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始终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
处理电信诈骗案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被告人杨XX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杨XX在2022年8月至9月期间,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且杨XX非法获利2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主观恶性较小、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等。最终法院采纳了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未认定自首,但考虑杨XX自愿认罪认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代理诈骗未遂案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2023年8月2526日,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通过更换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等方式实施诈骗。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均因警觉未转账,诈骗未得逞。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并认为他们系犯罪未遂、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属诈骗未遂、从犯,不应认定对全部金额承担责任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二人构成诈骗罪,鉴于他们具有坦白、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从犯、犯罪未遂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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