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期间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同时,他还是工会调解员,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执业证号为1421xxxxxxxx37601。在投身律师职业之前,高律师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
高永帅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主要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他凭借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他秉持“专注刑事,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案例一:2023年,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杨XX与其同乡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杨XX又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用于过账违法犯罪资金21900元。公诉机关指控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且杨X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杨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案例二:许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案,高永帅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的法律分析,成功为许XX获得不起诉决定,彻底化解了当事人的刑事风险。
诈骗罪辩护
2023年,被告人谭XX、卢XX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并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将微信资料更改后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并转账。卢XX、严XX添加的好友朱XX、李XX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谭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卢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谭XX违法所得620元,卢XX违法所得220元。
总结
高永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无论是侦查阶段、审判阶段,还是刑事控告方面,他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未来,高永帅律师将继续秉持其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