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并非简单的法条对抗,而是一场策略与智慧的较量。在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的彭燕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与灵活的诉讼策略,为被告游XX展开了一场精彩的法律攻防战。
合同性质抗辩
彭燕律师首先从合同性质入手,指出案涉合同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款项流向和标的物权属两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原告未按售后回租要求支付购车款,且被告陈XX对车辆无处分权,所谓“售后回租”是虚假意思表示,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同时,她提出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性质变更而无效。这一策略旨在从根本上否定原告的诉求基础,打乱原告的诉讼布局。
担保责任拆解
在担保责任方面,彭燕律师也是多管齐下。一方面,她指出融资合同为格式条款且未履行提示义务,游XX未签字不承担担保责任。另一方面,她主张原告应先实现物的担保再主张人的担保,并申请责令原告提供首期款支付凭证,以查明资金流向。此外,她还提出合同约定利息及罚息过高,应予调整,超出法定上限部分应抵扣本金。这些策略既从法律规定出发,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试图减轻被告游XX的担保责任。
在这场诉讼博弈中,彭燕律师虽然部分观点未获法院支持,但她通过精心制定的策略,为被告游XX争取到了有利的局面,体现了其在诉讼策略制定上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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