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经验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运营保驾护航。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他既擅长诉讼辩护,也能在非诉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蒙X寻衅滋事罪案
在蒙X等七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酒后挑衅路过的蒙X、韦X等人,双方发生争执并斗殴,造成多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是蓝xx“无事生非”的挑衅行为,且蓝xx等人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其次,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此外,蒙Xx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鉴于他们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相互表示谅解,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虽然法院未完全采纳陈俊全律师关于罪名定性的意见,但在量刑上充分考虑了其提出的各项从轻情节。
多起案件成果
除了蒙X案,陈俊全律师还成功处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陈俊全律师辩护,林某某最终获得不起诉结果;李某涉黑案,在他的努力下,最终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杨某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陈某获缓刑。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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