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情况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执业期间,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约三百件。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业务侧重诉讼,也涉及非诉业务。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此外,他还是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具备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可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还能承接风险代理业务。
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孙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事故发生于201X年X月15日,刘XX驾驶车辆与行人孙XX相撞后逃逸。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保险公司上诉称刘XX逃逸属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情形,且一审判决违反相关司法解释。李泽宇律师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非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未明确答复是否本人签字,也无相关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证据证明已明确告知投保人免责条款及尽到解释说明义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为孙XX争取到赔偿。
再解交通事故难题
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委托李泽宇律师等人代理。201X年X月24日,于XX驾驶货车与被告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货车发生碰撞,于XX死亡。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肇事车辆在被告XX保险大同XX投保。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X0000元。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30%承担责任。李泽宇律师协助原告整理各项损失证据,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为原告家属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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