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戴雯雯律师代理。戴雯雯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心存至善,方能致远”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问心无愧。
庞女士与吴川市XX公司签订了《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并支付了定金。可后来庞女士发现,认购书上的单价与双方原本商定的不一致,她便要求公司退还定金,但公司拒不退还。庞女士无奈之下,委托戴雯雯律师将公司告上法庭。
戴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抓住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出合同签订应遵循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既然双方原本商定的单价与认购书上不符,那么认购书的单价条款存在问题。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返还庞女士定金。
法律干货
签订合同要仔细:签订各类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条款内容与双方商定一致,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保留证据很重要: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协议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及时主张权利:发现合同存在问题,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只要我们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戴雯雯律师执业于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荣盛广场16栋18201822室,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多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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